各位選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按照省市縣的統一部署,我縣將于今年11月進行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同步換屆選舉,代表選舉日定為11月25日。 這次換屆選舉是全縣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積極參加、認真搞好選舉工作是全體選民義不容辭的職責。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截止選舉日年滿十八周歲,即2003年11月25日24時前出生的公民,經過選民登記參加所在選區選舉。 10月28日我縣將進入選民登記階段,11月4日前做好選民登記并公布選民名單。請全體選民于11月4日前,到戶籍所在地或者所在單位選區進行選民登記。每一選民只能在一個選區辦理選民登記,且一般在戶籍所在地選區登記。外來選民在取得戶籍所在地選民關系轉移證明的,也可在我縣相關選區登記;外出選民如希望在現居住地登記的,可向戶籍所在地或者所在單位選舉委員會申請開具選民資格證明,交現居住地選舉委員會或選區工作組,便可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選區公布選民名單后,如發現有錯登、重登、漏登的,應向選區工作組提出,予以更正。 這次換屆選舉要同時選舉產生新一屆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請各位選民以飽滿的政治熱情、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積極參加選舉的各項活動。因老弱病殘、行動不便或外出工作,不能親自參加投票的,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面委托其他選民代為投票,但每一位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并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為投票。 我們相信,在廣大選民的積極參與下,嚴格依照選舉法的規定辦事,我縣的縣、鄉人大代表換屆選舉一定會取得圓滿成功。 清流縣選舉委員會 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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