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縣人民政府關于防空警報試鳴的公告 為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為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檢驗城市防空警報設備運行狀態(tài),適應戰(zhàn)時防空、平時防災的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條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定期組織試鳴防空警報。定于2023年12月9日上午,我縣將組織清流縣城區(qū)的防空警報試鳴。 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 2023年12月9日 上午9時00分至9時30分 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 防空試鳴警報信號順序如下:第一為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第二為空襲警報,連續(xù)急促短音,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第三為解除警報,鳴一長音,連續(xù)3分鐘,試鳴結束。每種警報的間隔時間為5分鐘。 請各單位和廣大群眾互相告知,屆時不要驚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報信號。 特此公告 清流縣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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