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7〕9號)和《三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實施方案》(明教初〔2014〕126號)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清流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流縣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
清流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創造一個安定、有序、和諧的辦學環境,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7〕9號)和《三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實施方案》(明教初〔2014〕126號)精神,現就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職責,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調控
各校要認真履行保障適齡兒童入學和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管理職責,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相關規定,根據學校的規模核定各校的班級數和在校學生數。原則上小學班生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生額不超過50人。對本區域內生源壓力過大的,學校應提前進行調查摸底,書面報告縣教育局,以便及時調整教育教學資源。
按照《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75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閩政〔2015〕6號)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二、規范有序做好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
(一)小學招生工作
1.農村小學。各鄉鎮學校負責做好本區域范圍內適齡兒童入學招生工作。
2.城區小學。有自家住房者,按自家住房居住地劃分;無自家住房者,按戶籍地劃分。
實驗小學招生范圍:長興居委會(含長興中街、長興南街、十里鋪、山邊隊、橫溪嶺等),鳳翔居委會(含碧林路、電力小區、北山新區、怡景書苑、迎屏佳苑、磐安國際等)和蔬菜村、南歧、橋下、基頭、暖水、供坊、下戈、俞坊、拔里等片區的適齡兒童。
城關小學招生范圍:漁滄居委會(含水南街、城南路、雁塔小區、永順新區),翠園居委會(含長興北街、黃泥坑、車站、文華新城、山城山莊、光明廣場等)和城東村、城南村、大路口、嚴坊、大橫溪等片區的適齡兒童。
3.非龍津戶籍適齡兒童要求到城區學校就讀的,其家長或監護人填寫《清流縣城區小學就讀申請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縣教育局登記,城區學校對申請人的資料真實性進行核實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于7月底前公布新生入學名單。
(1)居住證;
(2)房屋產權證原件(未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購房協議及交款發票原件),且已入住;
(3)進城務工的勞動合同(或務工證明)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且在城區務工三個月以上;
(4)營業執照原件;
(5)行政事業單位工作證明。
本縣非龍津戶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又無自家住房的,原則上按如下劃片安排:
(1)余朋、沙蕪、賴坊、李家、靈地、嵩口的學生到實驗小學就讀。
(2)溫郊、田源、鄧家、林畬、里田、嵩溪、長校的學生到城關小學就讀。
4.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各校要對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行登記造冊,摸清本區域內殘疾兒童少年情況。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且屬于本校服務范圍內的,學校應當依法接收,不得推諉、拒絕。對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要動員其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提供送教上門等服務,確保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
5.城區學校要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提供方便,建立名冊,享受與城區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6.招生時間安排:
(1)農村小學招生時間按校歷進行。
(2)實驗小學、城關小學應在6月25日前向社會發布招生通告,并在6月30日前完成龍津鎮本區域內適齡兒童新生的報名注冊工作,并將注冊新生名單上報縣教育局;7月31日前將核實后的非龍津戶籍新生入學名單上報縣教育局。
(3)非龍津鎮戶籍適齡兒童符合進城就讀條件的,應在7月3日-7月13日持有關資料到縣教育局初教股登記,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初中招生工作
1.城區小學畢業生就讀安排。有自家住房者,按實際居住地劃分;無自家住房者,按戶籍地劃分;外縣畢業生按居住證所在地劃分。
(1)城關中學招收漁滄居委會(含水南街、城南路、雁塔小區、永順新區),翠園居委會(含長興北街、黃泥坑、車站、文華新城、山城山莊、光明廣場等)和城東村、城南村、大路口、嚴坊、大橫溪等片區的學生。
(2)實驗中學招收長興居委會(含長興中街、長興南街、十里鋪、山邊隊、橫溪嶺等),鳳翔居委會(含碧林路、電力小區、北山新區、怡景書苑、迎屏佳苑、磐安國際等)和蔬菜村、南歧、橋下、基頭、暖水、供坊、下戈、俞坊、拔里等片區的學生。
(3)城區無自家住房的鄉鎮戶籍學生按鄉鎮劃片就讀(嵩口、靈地戶籍學生到城關中學就讀;嵩溪、長校戶籍學生到實驗中學就讀);撤并初中校所在鄉戶籍的按撤并初中校所在鄉劃片安排就讀。
(4)實驗小學和城關小學要將附件3“城區六年級畢業生信息采集表”印發給本校每位小學畢業生,并讓其帶回家交由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簽名后交回學校保存一年。所填信息務必真實、準確,否則造成的七年級(初一)就讀不便責任自負。學校要認真審核,并將匯總的電子表格于5月30日前分別發送到城關中學(郵箱:qlczlzx@126.com)和實驗中學(郵箱:lmh5421080@163.com),信息采集表分別上交相關學校。
2.鄉鎮小學畢業生就讀安排。溫郊、林畬、田源、鄧家、里田五鄉學生到城關中學就讀;余朋、沙蕪、賴坊、李家四鄉學生到實驗中學就讀,嵩溪到清流三中就讀,嵩口到嵩口中學就讀,靈地到清流二中就讀,長校到長校中學就讀。各小學要認真審核畢業學生信息,并根據劃片規定于5月30日前與劃片初中校聯系,并將學生信息匯總表發送到有關初中校。
3.就讀變更申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變更就讀初中校:一是鄉鎮個別實際居住地與劃片就讀校明顯不符“就近入學”原則的學生,要求到就近學校就讀。二是四鎮(嵩溪、嵩口、靈地、長校)小學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屬進城務工人員子女。②在城區已購房人員子女。③城區戶籍學生。
(2)辦理程序:在5月30日前攜戶口簿或居住證、房產證明或城區務工證明(城區務工指在城區企業務工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的,提供的證明為三個月企業發放工資的材料證明)先到劃片初中校填寫附件5:變更就讀申請表。由劃片初中校審核簽字蓋章后,再把附件5:變更就讀申請表送交縣教育局中教股,由中教股統一調配,逾期不予辦理。凡弄虛作假和不服從調配者,一律取消申請資格。
4.外縣轉入的六年級畢業生就讀安排。外縣轉入的六年級畢業生須在7月20日前攜小學畢業證書和戶口簿以及畢業學校標識碼、學籍號到縣教育局中教股申請登記,由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學校就讀。
三、認真做好學籍管理
學生報名注冊時學校應認真核對戶口簿,確保學籍檔案資料與戶籍檔案資料一致,所有學生學籍檔案資料要及時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上報審核,切實落實學籍管理“籍隨人走”的規定,不搞“寄讀、借讀”,防止重復學籍現象的發生。
四、加強領導,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教育安定穩定
1.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學校有序、穩妥地做好招生工作,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各相關學校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的指導、協調、保障、監督和管理工作。城區小學要負責制定本校每年的招生方案,上報縣教育局,依法依規有序招生。城區初中校務必按縣教育局劃分的學生名單做好全員組織入學工作,
2.確保信息暢通。各校應高度重視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開展工作。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數據,不得虛報瞞報學生信息,影響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決策。
3.適時宣傳到位。招生之前,各校要按照招生方案規定的統一要求,張貼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要說明招生的年齡、時間、辦法、要求和招生范圍,并對外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4.規范招生行為。各學校要按照招生方案和上級教育部門的統一部署,公平、公正、公開招生。對每年秋季招收新生予以公示。教育局將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規范招生行為。
5.維護安定穩定。各校應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明確答復。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出現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教育局,以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6.強化責任追究。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私自設置門檻、拒收適齡兒童入學以及違反本通知規定的將給予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各小學要認真做好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升學信息采集工作,確保準確無誤,不得向城區初中校提供六年級學生信息和平時成績。嚴禁城區初中校派教師到保留初中鄉鎮動員小學畢業生到本校就讀。各初中校必須按通知要求做好開學的各項工作,凡違規招生或執行本通知不力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和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附件 1.清流縣城區小學就讀申請表
2.城區初中劃片招生一覽表
3.清流縣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升學信息采集表
4.清流縣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升學信息采集匯總表
5.2017年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校變更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