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縣教育局文件
清教[2017]74號
清流縣教育局關于印發
《清流縣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意見》的通知
各中學:
根據明教中[2016]228號和明教中[2017]119號文件精神,現將《清流縣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流縣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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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有關領導,縣招委會成員單位。
 清流縣教育局辦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發
清流縣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三明市2017年初中畢業和升學考試辦法》(明教中[2016]228號),以及《三明市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辦法》(明教中[2017]119號),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根據省、市有關中招工作的要求,現就我縣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初中畢業和升學考試工作。考試的報名時間和條件,考試(考查、測試)科目、方式和時間安排,中考評卷,成績呈現方式以及其他有關事項,根據《三明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三明市2017年初中畢業和升學考試辦法>》明教中〔2016〕228號規定執行。
二、招生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一)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
1.省級統一命題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等7科成績和2016年市統一命題的地理和生物成績;
2.體育測試成績;
3.市級要求縣組織的考查科目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考查成績;
4.入圍等級分;
5.政策性加分或減分;
6.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扣除政策性加分或減分,錄取滿分為590分,其中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原始分450分,物理40分,化學30分,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7科等級滿分70分。錄取普通高中達標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達良(含良)以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等考查合格等前提條件。
(三)錄取高中階段教育的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檔案資料:
1.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與學業學習情況評定報告單,社會考生應由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供有關品德方面的證明;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
3.初中畢業生報考登記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順序按保送生、提前批招生、統招生、定向生依次進行。
(一)保送生錄取辦法
清流一中初中優秀學生保送名額為50名,具體辦法由清流一中制定。并于5月底前將名單和經學生、家長確認后的保送協議書統一報縣中招辦,由縣中招辦報市中招辦備案和審核。
(二)統招生錄取辦法
1.劃定入圍考生。將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等七個學科考試所取得的等級,按A、B、C、D分別對應10、8、6、4分,轉化為等級總分(滿分為70分)。入圍等級分和入圍人數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1.8比例確定。
2.擇優錄取。根據招生計劃數,在入圍人數中按考生投檔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或減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3.同分錄取。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則全部錄取。
4.同批次首志愿優先原則。報考第二欄志愿、第三欄志愿的考生分別降低投檔總分3分、6分后,同第一欄志愿一并投檔切線錄取。
(三)定向生錄取辦法
1.比例分配。“定向生”比例原則上達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的50%左右,我縣2017年普通高中計劃招收“定向生”350名。
2.控制分值。定向生”名額按縣內初中學校學生數比例分配,并適當向農村學校傾斜,農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統招城區定向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下降30分、45分后錄取。農村學?!岸ㄏ蛏蓖瓴怀扇蝿盏膶⒚~調整給完成較好的的農村學校,如再完不成的調整為城區名額。2017年定向生名額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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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城區初中 |
二中 |
三中 |
嵩口中學 |
長校中學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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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數 |
1129 |
18 |
53 |
32 |
29 |
1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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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數 |
313 |
5 |
15 |
9 |
8 |
350 |
3.資格認定。享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必須是在報考學校讀滿3年且具有報考學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轉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4.同分錄取。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若仍同分,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蝗羧酝?,再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岸ㄏ蛏庇囝~調整為統招生指標的,同分錄取也按此辦法執行。
(四)民辦高中錄取辦法
清流金橋學校在清流一中錄取完后,根據學生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辦法
(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1.招生對象。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企業在職員工、現役士兵、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群體都是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對象。
2.招生方式。實行春秋兩季招生。春季錄取注冊截止時間為4月20日;秋季錄取注冊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中等職業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可實行注冊入學或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方式。
3.學習方式。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全日制教育與非全日制教育并舉的模式,對參加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成人學員,可與應屆初中畢業學生混合編班,統一教學,在校期間享有的各項政策與應屆初中畢業學生相同。對接受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成人學員,應以提高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為主,采取單獨招生、單獨編班、單獨授課的辦學模式,實行教產結合、工學結合、按需培養、按需施教,對于完成學業,考試合格的學員,發給相應的學歷文憑證書。
(二)五年制高職招生
1.報考。招生對象為初中應屆畢業生,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擇優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的學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職業學校,報考需要體檢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五年制高職教育類專業與非教育類專業可以兼報。
2.錄取。五年制高職(含體檢、面試合格的教育類五年制高職考生),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情況,可以提前錄取。錄取控制線,按中考文化(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總分和不同的專業來確定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志愿填報
共分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三大類填報志愿。九年級普通高中志愿填報在5月17日—22日進行,中職學校志愿填報在7月1日—5日進行。
(一)第一類為普通高中志愿
1.達標高中志愿。內設三欄,考生可根據實際,填報1-3所達標高中。
2.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志愿。內設一欄,考生可以填報1所一般高中(含民辦高中)。
(二)第二類為五年制高職志愿。設三欄,可填報3所學校。
(三)第三類為中等職業學校志愿。設五欄,可填報5所學校。
考生帳戶的用戶名、密碼及填報的志愿屬于個人信息,志愿填報要充分尊重考生個人意愿,學校、教師不得代替考生統一注冊和填報志愿。對被任意修改的信息,考生可以通過“志愿填報”平臺上的“申訴欄目”提出申訴,市中招辦將及時受理,并幫助考生恢復原來信息。
五、照顧性政策
參加報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計入該生的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后參加錄取。
(一)享受3分照顧者: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華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農村戶口獨生女、二女結扎戶子女,殘疾獨生子女考生(農村戶口殘疾獨生女可同時享受農村戶口獨生女和殘疾獨生女的加分照顧)。
(二)享受5分照顧者:農村戶籍及其他縣(市)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享受10分照顧者:受設區市(含)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20分照顧者:烈士子女。
(五)軍人子女有關照顧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軍分區政治部下發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政聯〔2014〕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符合三明市“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2015—2019年)引進人才的子女、屬于招商引資對象的企業高管人員及企業核心技術人員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各類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僅取最高的一項。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填寫《注意錄取登記表》,名單和照顧項目經相關部門(單位)審核后由考生所在學校公示一周,接受師生、群眾和社會監督。除以上照顧政策外,不得增加其他照顧政策和分值。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招生統籌。建立健全由相關領導牽頭,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招生和紀檢監審等相關部門參加的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和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統籌公辦和民辦學校招生,統籌縣域內和跨縣域的招生。要積極引導考生報考國家、省級重點專業所在高中職學校就讀,跨縣域生源統一納入生源地招生人數統計。
(二)規范招生行為。嚴格執行市頒招生計劃,合理設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嚴格執行禁止公辦普高跨設區市招生,民辦普通高中需向其他設區市招生的,應向市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教育局統一向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發函,經同意后方可實施招生。
(三)加大監督力度。要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堅持政策公開、計劃公開、錄取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招生工作檢查,主動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管,要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并及時通報、告知社會。
附件
2017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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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主 辦 部 門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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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25日 |
八年級、九年級考生報名 |
市中招辦;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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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22日 |
九年級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報名 |
市中招辦;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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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 |
1.市中考考務工作會議
2.發放檔案袋、準考證、計劃本、志愿表 |
市中招辦;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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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6日 |
1.報送中考試卷訂單
2.向招生學校發招生錄取地點的通知 |
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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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8日 |
1.核對各縣(市、區)考生信息,準考證生成
2.報送考生信息,打印考生條形碼 |
市中招辦
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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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1.審核注意錄取考生名單
2.下午召開中考考務會議 |
市中招辦
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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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
派專車接運中考試卷、答題卡、條形碼 |
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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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25日 |
1.中考
2.按時將試卷答題卡上送 |
市中招辦
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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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29日 |
答題卡掃描 |
市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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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7月3日 |
網上閱卷 |
市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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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7日 |
中考數據處理 |
市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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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5日 |
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填報志愿。 |
各相關確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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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
發布文考成績 |
市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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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5日 |
九年級考生中職學校志愿填報 |
市中招辦;各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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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19日 |
1.普高切線招生,向市招生辦報送“普高錄取新生名冊”信息
2.整理報考五年制高職考生檔案
3.部分五年制高職學校面試
4.整理報考五年制高職、中職學生檔案 |
市中招辦
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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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30日 |
各縣(市、區)送報考五年制高職、中職學??忌鷻n案、考生志愿信息,五年制高職、中職學校錄取 |
縣(市、區)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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