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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7月17日,据国外媒体报道,韩国法院于周三判定,前三星集团董事长、韩国首富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因此被判处三年监禁,缓期五年执行,并被处以1100亿韩元(约合1.09亿美元)罚款。
此前,检察机构曾建议对李健熙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500亿韩元(约合3.47亿美元)的罚款。
尽管逃税罪名成立,但李健熙却免于遭受更为严重的处罚,因为“背信”罪名并不成立。法院认为,李健熙通过向其儿子李在镕非法转移债券的手段使李在镕获得对三星集团控制权的罪名并不成立。
由韩国国民议会和前总统批准成立的特别检查组于1月份开始对三星的丑闻开始进行调查。4月17日,韩国检察机关对李健熙提起诉讼。4月22日,李健熙宣布辞职。 |